大家都知道,乘坐飛機有很多東西會被限制攜帶,其中之一就包括手機電池。那么民航關于手機電池是如何規定的呢?我們一起來看一下!
只要是電池都必須在飛行前獲得航空公司的批準,而現在智能手機的電池一般為鋰離子聚合物電池,所以也必須遵守航空公司的管理規定。
經航空公司批準的100-160wh的備用鋰電池只能攜帶兩個。而手機鋰電池的能量一般在3-10wh之間,所以帶上飛機是沒有問題的,但限制是只能攜帶兩塊,并且手機電池只能放在隨身攜帶的行李中而不能通過行李托運。
我們還應該注意的是,首先,我們要選擇正規廠家生產的手機鋰電池,質量相對有保障。其次,在攜帶手機鋰電池時要做好防止短路的措施。
前兩天出差杭州,去阿里總部,我特意帶了兩塊我們的德基電池,親身實踐證明,的確是這樣的。所以我們德基電池的品質是杠杠的,不僅能帶上國內的民航飛機,而且我們德基電池還通過了UN38.3和1.2M自由跌落測試,就是上國際航班也是沒有問題的。
跟大家普及一下,UN38.3是指在聯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《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》的第3部分38. 3款,即要求鋰電池運輸前,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、高低溫循環、振動試驗、沖擊試驗、 55℃外短路、撞擊試驗、過充電試驗、強制放電試驗,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。如果鋰電池與設備沒有安裝在一起,并且每個包裝件內裝有超過24個電池芯或12個電池,則還須通過1.2米自由跌落試驗。